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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公告
根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,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,现予以公告。
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,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。
民 政 部
2022年7月7日
2022/07/21 16:02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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